Wednesday, January 22, 2014

第四權凋零、第五權興起



(22/1/2014 刊於《明報》,本文末段略有更新。)

新聞界肩負監察政府的「第四權」角色,常聞有心人質疑:「你憑什麼?誰給你這個權?誰來監察傳媒?」這些問題都很合理,值得反思,市民大眾以至傳媒中人,都不應視「第四權」為理所當然。

而本人反思的結論是:傳媒之所以成為「第四權」,並非必然,只是「邊個得閒邊個做」、「做得好就繼續做」而已。

所謂新聞傳媒是「第四權」之說,始自二百多年前的歐美政壇,泛指主流政治力量以外的新聞傳媒。大家都知道,如美國政治,縱使有民主,有三權分立互相制衡,絕對權力會絕對腐敗;理論上,公民需要時刻打醒十二分精神,監察權貴與代議士的舉動。

問題是,現代社會,幅員廣闊,只能實行代議民主。那時國會議事,沒有新聞台直播,因為根本沒有電視電台,平民縱是可以旁聽,亦無渠道發布;再者,庶民為口奔波,沒能力長時間留意政客們的一舉一動,也沒資源查究他們恂私枉法的行徑。於是,監察政府的重任,就落在天天守候在議員高官身邊的記者們,正是近水樓台,「邊個得閒邊個做」,久而久之,建立權威,成為公認的「第四權」。

權威之確立,亦有賴新聞傳媒壟斷了資訊的渠道。還記得嗎,廿多年前,很多香港家庭看新聞的習慣,是六點鐘開亞視新聞、六點半緊記轉台看無線新聞,那個年代,未有互聯網,要知道即時訊息,你只能伏在電視機收音機前等待。小市民要發表意見嗎?只能投稿到報章,望編輯高抬貴手;民間團體有話要說,須千方百計吸引新聞界注意,期望得幾十秒或幾百字,團體的心聲意見與訴求,才有機會公諸於世。

俱往矣。香港新聞傳媒的「第四權」角色,正逐步凋零,固然因為互聯網普及,各種「自媒體」興起,公民組織、網絡媒體、網上電台、博客群體,皆能主動發布消息、監察政府,甚至搶佔先機,設定議題,出現「第五權」之說。往日,公民勢孤力弱,無力親自監察政府,要假傳媒之手代勞,才促成主流傳媒「第四權」的光環;如今,庶民善用互聯網通訊工具,門檻低,每個人都能建立自己的平台,吶喊發聲,打破話語權的壟斷,既監察政府,亦監察傳媒,「第四權」影響力驟降。

再者,「第四權」的監察角色,全因傳媒獨立於權貴之外,堅持編採獨立、拒絕奉迎屈膝,才得此譽。然而,觀香港大勢,新聞媒體自閹成風,第四權被收編,逐漸融合成建制的一部分,歌功頌德、小罵大幫忙;減少偵查報道,卻投入資源風花說月、追隨領導人之一顰一笑與重要講話。由監察政府至呵護權貴,「第四權」之地位亦隨之消減。

公民社會的興起,網絡力量的加持,令「第五權」迅速冒起,庶民重新掌握監察政府的力量。當然,網上新聞媒體的限制與弱點,可以一口氣數十個八個:財源不穩、尚未有人尋到妥善的經營模式,資源貧乏、未能策劃有組織的調查報道、一般缺乏專業之新聞把關制度、公信力未足、所能接觸的讀者層面較窄等等。新媒體縱有諸多不是,卻始終是黑暗中的希望所在、廢墟中一盞明燈。

「第四權」遭打壓,平民力量「第五權」興起;你控制了媒體,失控的是民心。你用錢財與權謀鎮服了第四權,又能用什麼辦法掩蓋網絡上之悠悠眾口?

嘿嘿,一切都想好了:網絡廿三條、真正廿三條、繼而動用緊急狀態令,鷹派謀臣近日掛在口邊,撕破面具的一刻,似遠還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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