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anuary 11, 2015

一位社工︰寫在保護令裁決前



(註︰我的「一位社工」朋友,再借此一角,於兩宗保護令案裁決前夕,指出保護令案中偽善的爆料者,既誤導公眾,亦二次傷害畫花少女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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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角佔領少年和連儂牆粉筆畫花少女之保護令申請,本來將分別於1月12號及1月19號聆訊,裁判官將會決定是否需要頒令。不過律政司在開庭前兩天撤銷對少年的保護令申請。(見立場報道

佔領旺角之14歲少年保護令個案申請,當天輿論靜悄悄,相信是因爲他可以回家等報告,大家就當是云云佔領引發的刑事案件之一,以爲他像其他人一樣保釋候查。警方看到,輿論反彈不大,大了膽子,重施故技,再次為粉筆畫花少女申請保護令,不過多得裁判官判粉筆少女入兒童院,而且還在新年前,社會才關注到警方可能暗地以「保護少年」為名,出招打壓青少年參與社運。

首先必須重申:保護令不是刑事,申請用意是保護而不是懲罰兒童。少女回家幾天後,警方爲了補鑊,立即宣傳他們一項實行多時的打擊青少年罪案行動,並指出他們一直有為邊緣青年申請保護令。該報導刊登的同時,屈穎妍以及《星島日報》記者的「消息人士」亦巧合兼苦口婆心地,揭露少女如何家貧,家庭背景如何複雜,故此非常需要幫助和保護云云。

消息人士是誰,誰會知道少女家庭背景?可能性有多個︰法庭?警方?社署?律師?少女本身之家庭?我認為,警方的嫌疑最大。

首先,從動機與利益考慮,發放少女家庭背景資料,對哪一方最有利?我看不出法庭、律師、社工或少女本身之家庭,有何動機要揭露對少女看似「不利」的資料。最大嫌疑,乃警方或政府高層為維護形象而找傳媒爆料。再者,看爆料傳媒為政府放風的優良往績,合理推論,消息是心戰伎倆,來自權力高層。

如此爆料,正正彰顯警方的政治打壓,更是切切實實地二次傷害畫花少女!

請大家留意,兩宗保護令案件中,爲什麽只有少女的背景被爆出來,佔領旺角少年的家庭狀況,傳媒沒有詳細提及,無人爆料呢?

我從朋友的Facebook,看過有網友曾提及該「旺角佔領男孩」其實是自己學校政改關注組搞手,也擺過街站,看來是一位組職能力高和有思考能力的學生。為他申請保護令,普通人都能看出不妥之處。如果警察爆料,指出男孩背景,會弄巧反拙,反映出為他申請保護令之不合理,暴露自己政治打壓。所以,沒有「消息人士」跑出來「爆料澄清」。

可是粉筆少女的情況就不同了。路人甲聽起來,會覺得警察也許真的有丁點兒想保護這個家庭背景有點複雜的女孩。不過首先我想指出,「家貧」絕對不是申請保護令的原因,家庭背景跟主流價值不一更加不是!例如,何氏家族有四房人,關係夠高調地複雜吧,三太四太的子女應該受很大壓力,難道要為他們申請保護令?

是否需要申請保護令,取決於少女的行爲是否失控到「可能令他本人或其他人受到傷害」。行爲真的失控,才要研究家庭背景有否導致該等行爲。

之前我已經提過,少女的反叛行爲,不見得失控到「可能令他本人或其他人受到傷害」。然而,警方放料,巨細無遺地列出少女背景,此舉本身卻足以令兒童及其家人受到傷害(所以本文沒有詳列粉筆少女的家庭狀況)!

少女已明言希望支持者讓她家庭靜靜地休息一下,但警察為保形象和嘗試製造假象,合理化自己的申請,自私地爆料,妄顧少女家庭福祉,令他們承受更多壓力。一個脆弱家庭突然裏裏外外都給抖出來,還有知名親子作家親自批評,這家庭能承受嗎?警方真心想保護兒童的話,根本不應爆料!一個也許本來只需要普通輔導的家庭,因爲警方以不合理手段申請保護令兼高調地踩多幾腳,也許真的變成需要保護令的個案。

在保護令個案,裁判官很多時都會跟隨社工建議作判決。因爲保護令不是刑事,社工報告需要跟當時人及其家人一起商議,所以報告裏的建議通常都得到當事人和家長同意。判決在即,大家都很為粉筆畫花少女着緊。不過不論判決如何,如果她和家人對判決沒有反對的話,希望大家也不要作太多批評,尊重他們的意願,給他們多些鼓勵,讓這個家庭安靜的渡過一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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