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y 29, 2015

聽一首熱血的歌︰《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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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日,想起了這首歌,舊文新作,介紹大家再聽一次,這首波蘭的革命抗爭歌。

Youtube連結在此,方便的話,可以一路聽,一路讀下去。)




這曲《牆》(波蘭語:Mury),流行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,當時波蘭未有民主,仍由共產黨管治,《牆》的旋律激昂動聽,歌詞振奮人心,鼓動人民對抗強權,是當年波蘭團結工會運動的「抗爭之歌」。這首歌的故事,年前寫過,講革命,談中國共產黨。(見《牆倒下了 牆又築起來》

這首歌,是很久前,一位波蘭記者同學介紹我聽的,瞬即成為我的最愛,日 looploop ,熱血沸騰。波蘭語我不懂,聽了好一段時間,我才開始留意歌詞。

歌詞裡的「他」,是一個給抗爭者唱歌的歌手,「他們」,正是抗爭的群眾。開首的歌詞是這樣的︰


他年輕煥發 他們是待命的大軍
他用歌聲給他們力量 唱著黎明將近
他們燃起千根蠟燭 頭腦火熱
他唱著:這是圍牆倒下的時候
他們一起唱誦:
拉倒圍牆上的柵欄!
解開鎖鏈 掙脫鞭繩!
牆將要倒下、倒下、倒下
埋葬舊世界


這段副歌,不停重複︰「拉倒圍牆上的柵欄!解開鎖鏈!掙脫鞭繩!牆將要倒下!倒下!倒下!埋葬舊世界!」

但是,《牆》這曲,有點奇怪,中後段開始,唱腔與編曲,由激昂轉為凄清。初時我沒有深究,後來才知道故事未完,這不是簡單一曲抗爭歌。

已故的詩人、創作者兼歌手 Jacek Kaczmarski 曾說,大家都誤讀了這首歌。

他不只寫革命的熱情,他有更多話想說。

且看中後段的歌詞,群眾運動發展至另一階段︰


他們羽翼漸豐、聲勢浩大 時機到了
歌聲中黎明漸近 他們衝上街頭
他們破壞豐碑 夷平土地──
這個人支持我們!這個人反對我們!
逆我者 是最危險的敵人!


《牆》的終曲,是深沉的哀鳴。革命似乎成功了,但歌手發現自己孤獨無助。同樣的副歌,訴說歷史在重演︰牆倒下了,牆又築起來;鎖鏈擺脫了,鎖鏈又再扣上;暴君被驅走了,另一群暴君上場。



他看著前行的群眾
沉默中他聽到他們如雷的腳步
圍牆豎起、豎起、豎起
腳邊的鎖鏈又再晃動…


最近,有人翻起了四年前一篇文章,安徒之《民粹主義的狂歡節》,抄錄數段︰


民粹主義的主張的只有一條,就是可以無限彈性地定義的「人民利益」。它的特徴包括「沒有原則地討好民眾」、「訴諸恐懼情緒的動員」、「反智反精英」、「建構簡便的敵我意識」、「以我族為先的排外」。自由主義之所以可惡,是因為它是「人民利益」的絆腳石。民粹主義要把絆腳石掃除,就要訴諸廣大民眾的common sense,將智性反思的複雜要求打成精英主義。你若說它反智,它就會回敬你說:你是「脫離群眾,活在火星」。

不過,民粹主義的威力並不在它們有助點出社會的真正問題,因為它根本就不是一套價值、理念或理想遠景。它的威力僅僅在於它能不斷製造「敵人形象」。他們樂此不疲的是去建構各種「敵我意識」,抽出「外部敵人」及「內部敵人」。他們相信,沒有敵人就沒有政治,於是天下都是充斥著敵人,也有無數抽不完的臥底。

沒有敵人,不單沒有政治,也沒有生存意義。


民粹不分左右,極左極右與梁振英,都有共同點︰訴諸情感動員,語言暴烈,不談理性;目的為本,不講對錯;訴諸缺乏根據的陰謀論,主觀臆測,疑神疑鬼謂之有遠見;敵我分明,無敵人則幻想敵人、製造敵人,才找到自己的立足點。

當有一天,就算見到真民主,得到了全世界,不能消弭的仇恨已深種,大夢一場得個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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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y 27, 2015

原來政改是一場測試

(本文原刊於晴報專欄《風起幡動》,此為加長版) 

街市買菜,如何講價?有機菜心三十元一斤,菜販企硬不肯減價,但總會搭一棵葱一顆蒜,皆大歡喜,生意長做長有。

見新工,僱主說薪金不能議,因為公司薪酬架構等千百個理由,茲事體大,規矩不能改,怎麼辦?若雙方皆有誠意,總有辦法︰既然薪金你不讓,那麼,可否同樣薪金但減工時?可否彈性上班下班?可否每星期有一天家居辦公?可否增加假期?可否改一個動聽的職銜,做個首席乜乜官得唔得?

不要先易後難,也不要先難後易,所有條件一籃子談;每個人有自己的原則,但原則很多,優先次序不同,你著緊之處我可放鬆,我不讓之處你可以體諒,所有條件一籃子談,才有空間互相走位,有商有量,達成協議。

這些,叫「一籃子談判」,商學院談判課的基礎要旨,但政改討論中,從未出現過。

人大框架,「一錘定音」、「不能撼動」,質疑一下都是大逆不道,不讓分毫才叫彰顯權勢之威嚴。提委會公司票改個人票,不談;白票守尾門,不談;承諾日後改進,給一個具體時間表,不談。

辯說無時間談、擺平不了既得政商界利益,無可能通過,云云。整個制度設計,層層緊箍,特權分子有最終決定權,三十年來的佈局設計,從來無準備實行真正的選舉。

搞咁多嘢做乜?

是日,又聞劉兆佳教授的權威分析,原來,這次政改,是中央給民主派的一次「考驗」與「測試」︰

中央政府視今次政改為一個考驗,民主派是否願意與中央政府改善關係,成為建立互信的契機,關鍵唔係通唔通過政改方案,而係測試民主派,究竟將來走條咩嘢路向。」(見立場報道

惡形惡相的菜販丟下一斤爛菜心︰「九十八蚊斤無價講,最後機會,唔買過主!」。若有心做你生意,不會如此。

最合理的解釋,就是一場「測試」,測試你,是否願意跪下,當一條狗。

事到如今,一拍兩散,就是最好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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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May 26, 2015

不是大愛包容,只是基本人權



如果我是左膠,施麗珊應該算是左膠中的活化石。

是日,香港電台《自由風自由phone》,訪問了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,她處理過好些無證兒童甚至黑市居民的個案,請聽聽她的經驗。

問︰以往經驗,類似懷仔的個案,是否即時遣返?

「成年人有時會立刻遣返,但小朋友要找大人接收,找父母,看有無人接收佢,要調查。你遣送返去,邊個照顧佢?這是國際人權問題。」「如果你掟一個未成年小朋友番去唔知邊度,一係大陸有問題,一係我哋有問題,這也關係到香港的國際形象。」

問︰若然懷仔獲批居留,會否引發大批同類個案爭取居留權?

施麗珊指,「行街紙」不是身份證,並非好輕鬆去行街。行街紙,即是擔保書,定罪後代表有案底。「屋企非逼不得已,不會咁做,好少案例,好特殊情況才會咁做。」因為父母皆犯法,試過有人要坐監。她說,遇到這種案例,會叫佢自首。

施麗珊說,要對入境處有信心,入境處審批「緊得不得了,不容易批」。她手頭上有個案例,逗留香港12年,仍未批身份證,無任何福利。

問︰是否贊成讓懷仔入學?

若然調查時間漫長,她贊成讓肖友懷在港讀書。「接受教育是兒童基本權利……香港都算文明一點,講人權的社會,用人道理由去幫……不接受教育,對小朋友不好,對社會不好。」

以下,是我想說的。

對於肖友懷,我自問沒有多少同情心,根據既定程序,按法律辦事好了。但是,很多人對這個12歲孩子的態度,我看不懂;仇恨從何來,令人心寒。(我信他是12歲,只因為這種大話講不得,一來很容易會查得出來,陳婉嫻亦應很了解,這些基本資料若有意瞞騙,她自己也身敗名裂。)

肖友懷打人也好,講大話也好,就當他是一個連小學都未讀過的小學雞,傳統智慧我們會覺得「細路仔唔識世界」,他講了大話(記者會上給人觀感是時常匿埋避開警察),也只是一個講大話的小學雞,有機會應該教訓他,叫他認錯、要誠實,而非以辱罵、恥笑、貼街招大字報的方式,欺負一個沒有接受過教育的孩子。

一個小學雞犯了法吸了毒,都應該有讀書機會;就算不是本地居民,難民也好、無國籍人球也好,都應盡量體恤;事件要調查清楚,搞清身世真偽才遣返,這些,都不是什麼「大愛包容」,這只是基本權利,基本程序,不分左膠右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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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May 23, 2015

不要向弱者抽刃



近日,有關「懷仔」的新聞,令人火滾︰

1. 吳克儉局長,仲有教聯,見到極右本土派到小學示威,就撲出來「非常遺憾」,廣西社團總會單嘢,以交流團作餌引導學生拍撐政改影片,又唔見你哋「非常遺憾」,又唔見你出聲,仲話係個別事件。你哋要維護學生,唔該一視同仁。

2. 成件事,陳婉嫻如果從懷仔的前途著想,從一開始就不需要咁高調,全程公開真人騷,為乜?搏掌聲?以嫻姐同政府的關係,根本不需要咁做。

3. 十二歲的懷仔,不論外表,不論佢身世,不論佢有無郁手打過人,最後遣返深圳也好,做咗難民又好,變成國際人球都好,都應該有接受教育的機會。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裡,兒童「發展權」包括接受教育。我認為,若懷仔父母健在,遣返是應該的,但調查可能曠日持久,拿「行街紙」時間漫長,讓他讀書是合理的。

4. 十二歲的懷仔,當年被父母拋棄,輾轉來到香港,無論用甚麼方式生活了九年,都不是他的錯,是大人的錯,他是一個悲劇,不應針對他。

5. 學校有教無類,何錯之有?況且只是初步評估,還未真的收生,就算表達不滿,對象應是政府與入境處,為何要到學校示威?

6. 但是,示威完畢,學校又為何不立即派人清理標語,要小學生自己清理,繼續令學生受到不必要刺激?

7. 那個女學生痛哭時,情急說了句「犯咗法又點喎!點解要貼呢啲嘢呀? 」好多人唔同情「懷仔」我明白,呢個妹妹關心學校想幫手清潔標語,說話也直率,點解唔可以畀一點體諒?

8. 點解咁多人對不夠12歲的小朋友,咁多要求,咁多批評?有幾多男仔12歲的時候無同人當街爭嘢玩講口講手?有幾多女仔12歲的時候有勇氣大庭廣眾講心裡話?

9. 至於很多人說,不能開此先例,等同吸引大批兒童偷渡來港分薄資源。那就向政府施壓、表達不滿,為何要把矛頭指向學校、指向小童?

請不要向弱者抽刃,不要向孩子問責,不要鋤弱扶強,不要反共反上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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鋤弱扶強新常態 
誘騙學生是為賊

Friday, May 22, 2015

如果歷史在重演


區家麟|絢麗荒涼 (原文 22/5/2015 刊於《信報》)

五月下旬,六四周年前夕;悶熱中,一片冷寂。

維權律師浦志強,去年因六四紀念研討會被帶走,拘禁一年後,檢察機關終於找到罪名,因為「多次發佈微博」、「公然辱罵他人」,被控「煽動民族仇恨」與「尋釁滋事」。香港人,或已遺忘、或無感、或麻木、習以為常。

中國線記者說,往日內地維權律師、敢言學者、公民組織、異見人士,或已去國、或已陷獄,或收編、或噤聲、或失蹤。做中國新聞,難上加難。

偶讀國學大師錢穆的《中國歷代政治得失》,談到清代,府學縣學設有「明倫堂」,堂裡都放有橫躺的「臥碑」,刻上禁令,提醒師生︰「第一,生員不得言事;第二,不得立盟結社;第三,不得刊刻文字。」錢穆說,這三條禁令,正是限制言論自由,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。

錢穆說,滿州人最高明的政策,是「存心壓迫中國知識分子,而討好下層民眾,來分解中國社會之抵抗力。」官僚系統之訓練,「只需要有服服帖帖的官,不許有正正大大的人。結果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、平庸、敷衍、腐敗、沒精神。」

新任警隊一哥,升職不久,即赴京面聖,最神秘的行程,是面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,政法委書記孟建柱,香港警隊一哥見黨機關政法一哥,何只越級,更是越矩。提醒你,國之上有黨;提醒你,誰是真老闆。

內地草擬中的《國家安全法》草案,一條國法,表明「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」,國家安全亦包括「國家政權」的安全。國之安全與黨之安全,混為一談,將寫於國法。

錢穆云,一個皇帝要獨裁,他背後定要有一部分人強力支持他,他才能真獨裁。清代官職,要招攬漢人辦事,但每個職位,漢人之外,都有滿人,操生殺大權的,始終是在上位的旗人。錢穆說︰「元與清,是部族統治,是私心政府,其體制,不成為制度,只是法術。」

滿人的殖民管治體制,何其熟悉。

香港看似還好,官之上,沒有明目張膽的王;但是,特區政府承襲了港英的殖民體制,制度設計,賦予行政長官大權。昇平無事之時,權備而不用,作禮儀點綴;掌權者妄想受逼害時,吹雞發難,按殖民管治遺留的典章法制,就能名正言順,予取予攜。

例如行政長官承襲殖民管治的一套,自動成為各大學校監,亦有權委任粉絲指導校務,大條道理依法干預大學自治。又如廉政專員,由行政長官委任;監察覆核貪污案件的委員會,又是由行政長官委任;粉絲團涉貪,自己人查自己人覆核自己人,你質疑,他說依法,這就是殖民管治留下之法。

又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,既無充分民意認受,卻能以「集體負責」、「會議保密」為名,重大決定,不須交代;又如港視司法覆核,一男子打輸官司,卻又由小民的稅款付鈔,繼續上訴,用市民的錢,剝奪市民睇電視之小願。政府又能以法律容許的特權,製作政治宣傳,用市民的錢,洗市民的腦。

他就是有權,他諗起都想笑。

太陽底下無新事,殖民統治從未了,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、出版自由,從來是當權者所恐懼。如果歷史會重演,我們應明瞭,香港的言論、結社自由與司法獨立,從來是香港偏安南方一隅,卻能綻放光芒、扭轉乾坤的碁石。

不過,掌權者不會讓歷史重演,以法術抓權,以利益籠絡,操控輿論以古惑人心,他們擁有最好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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