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ly 10, 2016

如此依法治國,中國人的驕傲




撮圖自香港電台《頭條新聞--荒謬繪本

說到底,所謂法律,只是專制工具;所謂有法可依,只是依法治人;所謂強國,脆弱得不敢面對蟻民批評,恐懼檢視自己的缺失。

去年「709大抓捕」,內地大批活躍維權律師及律師助理,橫跨25省,總共最少319人,分別被拘留,傳喚,或強制談話,多人被控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、「尋釁滋事罪」、「擾亂法庭秩序罪」等等。這個黨這國家,決心把僅餘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滅絕。

709大抓捕一周年,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發表報告,總結了21項公安機關涉嫌越權、濫權、違法的事例。說得多,也許麻木,強力部門如何依法玩謝你,一定要回顧,看看爛到甚麼地步。

強迫失蹤

試想想,有一天,你家人突然人間蒸發,你知道一定是遭強力部門帶走。一年至今,尚有18被捕人士,一直不容許家屬或律師接觸,不能聯絡,不知關在甚麼地方,沒有律師幫忙,這就叫強迫失蹤。廿一世紀強國崛起,還發生這些事情,你中國人係咪好驕傲?

以國家安全之名

辦案機關遮遮掩掩,也有解釋,其中一個說,「所涉案件屬於國家安全」,容許律師接觸「可能洩露國家秘密」。再次說明,「國家安全」是萬能key。當國家被一個黨騎劫,國家安全,即是黨的安全,亦無懸念。

法律任你玩

其中有被捕人士,七個月最長偵查羈押期限即將屆滿(約一個月拘留及六個月監視居住),天津警方以「發現新的犯罪事實」為理由,重新計算羈押期限。即是,六個月又六個月,無限輪迴,隨時重新計算。

電視公審

關注組指,一方面說涉及國家機密不准律師見面,另一方面又組織媒體公審,違反了普世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及刑事訴訟法第50條,有關「不得強迫任何人證明自己有罪」的相關規定。

株連家人

這時代,還有連坐法,以家人的生活作籌碼。有律師的兒子,被嚴密監視,被凍結戶口護照,不得出國留學;有律師的妻子,被拒絕出境。但憑的是甚麼法律,無解釋;亦有家屬被要求拍片,勸說被告認罪。

秘密羈押

刑事訴訟法裏的「監視居住」,一般所講,乃在原居所監視居住,不用在關在看守所。現時版本的「監視居住」,被告人沒有回家,居住何方,家屬無從知道;以往還知道在看守所的系統內,現時被告人被關得不知蹤影,監視居住變相「秘密羈押」。

最新發展,被羈押一年的律師助理趙威,公安謂已「取保候審」,家人卻一直未能聯絡,而趙威的微博,卻不斷發出悔罪訊息,再由各大黨媒廣為傳播。

由電視公審,到微博悔罪;所謂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規範化條文,強力部門要玩嘢,就連取保候審後都可以繼續失蹤。強力人士還有很多弄權手段。事件的風眼,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,已被逼停止運作,律師行的其他律師,想轉職去其他事務所,重新登記一路都受阻。內地的律師,有所謂年檢,一年一度考核,才可以執業,司法局操生殺大權,要求律師通過年檢前,必須承諾不在網上宣傳敏感案件,所謂專業考核,變成言論審查。

這個國家,只容許黨組織串連人民,不容許民間組織串連人民;這國家,只能宣揚黨的意旨黨的信仰,擅自宣揚其他宗教的信仰,你有麻煩;這國家,法律只用作治理人民,以法之名反貪,以黨國安全之名治理敢言的人,你膽敢指出政府違憲違法,你又有麻煩。如此依法治國,一定係中國人的驕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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