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September 21, 2016

沒有「政府錢」這回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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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不了多久,總有建制中人開腔罵香港電台,論調離不開吳康民日前在《明報》批評:「香港電台不為政府做宣傳」、「政府花錢來請人罵自己」、「政府出錢的電台,為反對派張目」。

類似論調,有一個致命錯誤︰世界上,沒有「政府錢」這回事,政府的錢,都是納稅人的錢,是市民的錢;一個政府部門,拿了市民的錢,不是服務政府頭目,是為人民服務。

公務員,我們叫「公僕」,是 civil servant,是公眾的「僕人」,不是 government servant,不是政府的僕人,更不是「梁僕」。香港電台不須為政府做宣傳,他們要反映市民的聲音,公務員的老闆是市民。

本來,若政府有代表性,政府的聲音,很大程度就是市民的聲音,當政府喉舌也未必絕對壞事。可惜,香港無奈的政治現實彰彰明甚:政府的代表性,只有689,比任何直選議員都要低,更枉論那些全國人大代表。這個政府,在人民面前,是永遠的小矮人。

香港傳媒生態則愈來愈詭異,所謂新聞自由,端在傳媒擁有者一念之差,學者Altschull 說過 ‘The tune the piper plays is composed by those who pay the piper’,笛手吹奏的曲子,由付錢的人決定。美國名記者  Liebling 的名句則諷刺:‘Freedom of the press is guaranteed to those who own one’,誰擁有新聞自由?就是擁有報紙的人。傳媒學者 Schudson 則說過,傳媒大老闆經營媒體,不是為了 make money,是為了 make statement;他們的錢已經賺夠了,沾手傳媒,不是為了建造賺錢機器,是要建立輿論陣地。

香港一地,往日文人辦報,尚有點風骨;傳媒大亨,也重視公信力,還要點面子。但時移世易大風吹,大部分主流傳媒的老闆,到最後,老闆的老闆,只有一個。要商機或是要自由,沒有兩者兼得。

所謂「民間」的傳媒,主流媒體,大多已是暗紅、染紅,甚至明目張膽的深紅。反倒拿着「人民的錢」的香港電台,仍站穩未倒,成為血色汪洋中的奇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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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《2047夜》,此為加長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