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26, 2016

廣告扮新聞,《明報》自殘到幾時?

([6:20 更新補充] 收到《明報》中人解說,「編輯部和業務部就這類特輯式廣告一向有協定,原則是要讓讀者知道不是編輯部內容。這次是罕有甩漏。」)(我的回應:這位《明報》中人值得信賴,也希望沒有下次,而我仍認為,廣告就算是細細字標明是廣告,扮新聞也是不可取。)

是日,拿起《明報》一揭,又係把幾火。

港聞叠A9,一大版《新聞界賀國慶  500同業歡聚》,明明是廣告,但一粒「廣告」字樣也沒有,廣告扮新聞,成何體統?

廣告扮新聞版面,很常見。尋遍今天報章,最少三張有這個排版與圖片一式一樣的全版廣告,但喉舌如《文匯報》,網上揭頁版寫明是「廣告」,內文  pdf 寫明是「特刊」;專業如《星島日報》,也有一大版同樣的廣告,右下角總算有細細隻字寫明「資料由新聞界慶祝國慶籌委會提供」,在暗角有交代。

《明報》?一隻字都沒有。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找了有五次,一隻字也沒有。

話說本人是《明報》長期訂戶,可能是全香港極少數還會在地鐵車廂中拿《明報》出來讀的中古時代人種,最近時興講「愛之深責之切」,我想問,《明報》的公信力值幾錢一斤?是幾多錢是甚麼勢力是報館甚麼部門的人,讓《明報》的公信力,一點一滴磨蝕?

這個新聞界慶祝國慶,有位翹楚談話,廣告中,全文照錄他大談新聞操守與底線,批評其他傳媒不分黑白混淆是非乜乜乜。


大家都應該無異議,廣告與新聞應該分得清清楚楚,不應令讀者混淆,不應令這廣告裏的標題如「真言可貴  大快人心」這些肉麻的讚頌,變作新聞式樣的排版,出賣自己艱苦建立的公信力,又誤導讀者,又引刀宰割自己的尊嚴。

我以為,這樣扮新聞的廣告,根本不應接,更何況連「廣告」二字也欠奉。

賣吓賣吓,你還剩下甚麼?

老老實實,我對其他報章,已沒有任何期望,惟是《明報》,要求特別高,我還覺得有點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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